起訴
一句話解釋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向法院提出起訴書,請法院審判。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251 條,檢察官依偵查所得的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時,應提起公訴。
- 起訴只代表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不等於有罪;是否有罪要由法院審判決定。
- 案情單純、被告自白的案件,檢察官也可以改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證據不足或有其他法定情形時,檢察官會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實際例子
地檢署偵結某詐騙案,認定三名被告涉犯加重詐欺罪,依法提起公訴。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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