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

又稱:判決確定、三審定讞

一句話解釋判決已經確定,不能再以一般上訴方式推翻;有罪判決定讞後就會發監執行。

詳細說明

  • 刑事訴訟原則上是三級三審: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部分輕罪只能上訴到第二審。
  • 上訴期間內沒有人上訴,或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自為判決,判決就確定。
  • 定讞後只能透過再審、非常上訴等特殊程序救濟,條件很嚴格。
  • 新聞寫「全案定讞」,代表案件的審判程序已經結束。

實際例子

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二審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全案定讞,地檢署將發監執行。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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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紀錄

  • ・包青天
    批次審閱通過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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