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陳姓里長涉嫌在今年3月的里鄰長聯誼活動中,讓不符資格者頂替出遊並取得市府補助。
新北地檢署10月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陳姓里長住處,並約談包括她在內共5人到案。
檢方訊後認為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
全案仍在偵辦中。
蘆洲里長涉讓不符資格者出遊領補助 檢方搜索後10萬元交保

完整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陳姓里長涉嫌在今年3月舉辦的里鄰長聯誼活動中,讓不符補助資格的人頂替出遊,並取得市府補助。新北地檢署10月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her住處,約談5人到案,訊後諭知陳姓里長以10萬元交保。
事件經過
據報導,這場聯誼活動由新北市政府補助,每人約新台幣4100元。參加對象原則上限於里長與鄰長本人,若本人無法出席,才可由配偶或直系血親等人代為參加。
檢方調查指出,陳姓里長涉嫌另外安排不符資格的里民頂替出遊並享有補助。至於人數,中央社報導為2人;ETtoday則報導為1名鄰長眷屬頂替另一名未參加的鄰長名額,兩家說法略有出入,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檢方偵辦
據ETtoday報導,陳姓里長目前正尋求連任,先前被檢舉涉嫌賄選,檢調在蒐證過程中,才意外查到聯誼活動的疑點。中央社則指出,檢方是接獲情資後展開行動。
檢方21日搜索陳姓里長住處,並約談她與相關證人共5人到案。複訊後,檢方認為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及詐欺得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
後續進度
報導指出,雖然涉案金額僅4100元,檢調仍依法搜索與約談。檢方表示將持續釐清相關事證,全案仍在偵辦階段,嫌疑人在判決確定前仍應推定為無罪。
背景說明
貪污治罪條例所稱的圖利罪,一般是指公務員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明知違背法令,卻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法利益。里長屬於民選基層人員,是否符合相關身分與構成要件,須由檢察官與法院依個案事實認定。
交保是檢察官或法院在認為嫌疑重大,但不一定需要羈押時,要求被告繳納保證金後釋放,並可能附帶限制條件,這不代表有罪或無罪。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才會決定起訴、不起訴或其他處分;案件經起訴後,仍須由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中央社、ETtoday
- 中央社 鄰里長活動找里民頂替享補助 蘆洲里長涉圖利交保 (10/22 12:48)
- ETtoday 女里長拚連任「涉賄變圖利」!辦聯誼騙補助4100元 10萬交保 (10/2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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