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
又稱:聲請再審、開啟再審
一句話解釋判決確定後,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足以動搖原判決時,可以聲請法院重新審判。
詳細說明
- 再審是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 420 條,為受判決人的利益可以聲請再審,例如發現新事實、新證據,或原判決所憑的證物是偽造的。
- 法院認為有理由才會裁定「開始再審」,之後重新審理並作出判決。
- 冤案平反多半要透過再審;聲請再審原則上不會停止刑罰的執行。
實際例子
被告服刑多年後,經 DNA 鑑定發現新證據,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最後改判無罪。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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