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

又稱: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一句話解釋法院為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核發的命令,例如禁止加害人接近、騷擾被害人或命遷出住所。

詳細說明

  •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緊急保護令用於急迫危險,法院會在短時間內核發。
  • 內容可以包括禁止施暴、禁止騷擾或跟蹤、命遠離被害人住所或工作場所、暫定子女親權等。
  • 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警察可以依法逮捕。
  •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撥打 113 保護專線或 110 報案。

實際例子

女子長期遭同居人毆打,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法院裁定男方不得接近她的住處及工作場所。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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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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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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