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

又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附民

一句話解釋因犯罪受到損害的人,在刑事案件審理時一併向被告請求賠償的訴訟。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因犯罪而受損害的人,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向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的人請求回復損害。
  •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需要繳裁判費,是被害人求償的常見方式。
  • 案情繁雜時,刑事庭可以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
  • 常見於詐騙、傷害、車禍等案件,被害人可以請求財產損失與精神慰撫金(民法第 184 條、第 195 條)。

實際例子

車禍受害者家屬在刑事案件審理期間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肇事駕駛請求醫療費、喪葬費與精神慰撫金。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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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紀錄

  • ・包青天
    批次審閱通過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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