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
又稱:提起自訴、自訴人
一句話解釋犯罪被害人不經過檢察官,委任律師直接向法院起訴被告。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319 條,犯罪的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訴,但必須委任律師。
- 一般刑事案件由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公訴);自訴則由被害人自己扮演控方角色,舉證責任也在自訴人。
- 常見於商業糾紛、妨害名譽等案件;部分案件(例如對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實際例子
公司負責人認為前員工洩漏營業秘密,委任律師向地方法院提起自訴。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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