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立涉農路拓寬圖利案 交保遭撤銷發回更裁 住院致羈押庭延期

事實摘要

台東知本農路拓寬圖利案中,涉案的前台東縣長吳俊立21日經台東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東地院更裁。
台東地院原訂26日上午10點召開羈押庭,但吳俊立在高雄住院,無法出庭,羈押庭暫緩進行。
法院將調閱病歷與診斷證明,評估健康狀況後再決定開庭日期。

完整報導

交保裁定遭撤銷

國民黨台東縣長參選人吳秀華的胞兄吳俊立,涉及台東知本農路拓寬圖利案。台東地方法院21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據報導,花蓮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台東地院重新審理。

台東地院原訂26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但吳俊立目前在高雄住院治療,無法出庭應訊,羈押庭因此暫緩進行。

法院後續處理

台東地院表示,將向醫院調閱吳俊立的病歷與診斷證明等資料,用來釐清並評估其健康狀況,之後再決定後續開庭日期。

案件起源

本案源自無黨籍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今年5月在議會質詢時提出的質疑。他指出,建和地區一條原本僅3公尺寬的農路,被擴建為9公尺至15公尺,除占用國有土地外,還直接銜接規劃中的「東映渡假村」基地,質疑涉嫌圖利議長吳秀華家族,並質疑有公費被用於改善道路。

偵辦經過

案件曝光後,台東地檢署指揮調查站於7月底搜索並約談多人。據報導,承辦工程的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前農地管理科長蔡明翰,以及曾任吳俊立秘書、後來擔任吳秀華助理的邱嘉平,共3人被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副議長林琮翰則以100萬元交保。

檢方另在吳俊立住家、家族辦公室等處搜索,並於他20日一早抵達豐年機場時,在候機室將他帶回。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先前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施以科技監控,之後才有檢方抗告及更裁的發展。

背景說明

羈押是刑事訴訟中限制被告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須由法院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被告經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時,得羈押之。法院也可改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並可命限制出境、出海。

當事人或檢察官不服法院的羈押或交保裁定,可依刑事訴訟法第403條提起抗告,由上級法院審查。上級法院若認為抗告有理由,可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法院更為裁定。

圖利罪是指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並使其獲得利益,規定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被告在判決確定前,仍受無罪推定保護。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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