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付
一句話解釋法院不讓被告繳保證金,而是把被告交給家人或適當的人負責看管,確保被告會到庭。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115 條,法院可以不命具保,改為責付給得為輔佐人的人(例如家屬)或其他適當的人。
- 多用於經濟能力不足、犯罪情節較輕,或未成年、高齡的被告。
- 受責付的人要負責讓被告按時到庭,被告逃亡時法院可以改為羈押。
實際例子
80 歲被告涉嫌過失致死,法官考量其年邁,諭知責付其子女並限制住居。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一句話解釋法院不讓被告繳保證金,而是把被告交給家人或適當的人負責看管,確保被告會到庭。
80 歲被告涉嫌過失致死,法官考量其年邁,諭知責付其子女並限制住居。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