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盒子台灣負責人黃博詮因涉違反《著作權法》,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4月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
據報導,黃男於2023年11月16日出境後未再入境,新北地檢署於2024年5月30日發布通緝。
法院另判安博公司罰金100萬元,民事賠償合計1億3250萬元。
第一線查緝人員表示,市面上許多非法機上盒與經銷商,過去多曾追隨黃男。
安博盒子負責人遭通緝已出境未返 非法機上盒仍有人接手販售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7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 刑度
- 有期徒刑 4 年・看同類其他案件判多久
- 法院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2020年東京奧運期間,藝人陳建州被抓包使用非法的安博盒子收看盜版賽事,事件引發關注,安博盒子也成為檢警查緝的重點。據報導,安博盒子台灣負責人黃博詮在事發後遭拘提到案,卻在宣判前出境,目前由檢方通緝中,而非法機上盒市場並未因此縮小。
事件經過
據報導,黃男當時被拘提後,以5萬元交保,且未遭限制出境。檢警調閱出入境紀錄發現,他在2023年11月16日出境後,至今沒有再入境。
判決與通緝
檢警調查認為,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透過經銷模式,非法重置並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供安博盒子營利使用,並被指竊錄OTT平台的著作影像進行非法播送。
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4月,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年,犯罪所得200萬元全數沒收,安博公司則被科處罰金100萬元。民事部分,法院以每個頻道250萬元計算賠償金額,合計達1億3250萬元。
新北地檢署則在判決後的2024年5月30日,對黃男發布通緝。
市場現況
報導指出,黃男出境、遭通緝後,非法機上盒的供應鏈並未中斷。第一線查緝人員透露,近年市面上出現的各式非法機上盒與經銷商,多數過去曾跟隨黃男。據報導,這些業者更換品牌名稱,產品內容則與過去相近,使盜版與侵權問題更難根除。
背景說明
《著作權法》保護影音等著作的權利人,未經授權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他人著作,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刑事部分由檢察官偵辦、起訴,法院審理後判決;民事部分則是權利人向侵權者請求損害賠償。
通緝是指檢察官或法院在被告經合法傳喚、拘提無著而逃匿時,發布的緝捕令,目的是將被告緝捕到案。被告出境後,通緝仍然有效,但實際追訴需透過查緝、國際司法互助等途徑。
交保是指被告提出保證金後,暫時不被羈押;限制出境則是另一項保全措施,兩者是各自獨立的處分。至於個案是否採取限制出境,需由檢察官或法院依案情判斷。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 ETtoday 黑人也有用!安博盒子負責人落跑境外被通緝 產品卻更賣 (10/27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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