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永和分局表示,37歲羅姓男子自稱四海幫海雲堂雲甫會長,受朱姓男子之託,向知名麻油雞店莊姓少東追討800萬元債務。
今年7月下旬,羅嫌與3名小弟在3天內前往莊家經營的板橋、永和分店及住處社區,共討債5次,並拍成影片放上社群平台。
莊男與母親不堪其擾而報案,警方上月分2次行動,將4人拘提到案。
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方複訊聲請羈押羅嫌,法院裁准;另外3人各以5萬元交保。
自稱四海幫會長拍片討債800萬 麻油雞店少東遭滋擾,羅嫌被聲押

完整報導
新北市警方查出,一名自稱四海幫成員的羅姓男子,疑似透過拍片上網的手法,向知名麻油雞店少東追債,並騷擾對方家人及住處社區。羅嫌等4人日前被拘提到案,警方以多項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其中羅嫌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事件經過
據報導,37歲的羅嫌自稱是四海幫海雲堂雲甫會長,常把追討債務、債務人還款的過程拍下,貼在臉書、抖音等個人社群。因為他的帳號觀看人數可觀,朱姓男子覺得他擅長討債,便委託他向莊姓少東追討800萬元。
警方調查,今年7月下旬,羅嫌連續3天帶著羅姓、黃姓、邱姓等3名小弟,先後到莊男家人經營的麻油雞店板橋、永和分店,以及莊男居住的社區,總計討債5次。
據了解,一行人在店內指著張貼的廣告,宣稱少東欠錢未還,並買下店內熱湯食用後出言挖苦;到了社區,又對外嚷嚷莊男住豪宅卻賴帳,引起警衛和住戶注目,全程以手機錄影並上傳網路。莊男及母親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警方查辦
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認為羅嫌等人雖無暴力行為,但約定還款日尚未屆至,就率眾上門滋擾,讓被害人心生畏懼,恐已觸法。警方蒐證多日後,持拘票與搜索票,於上月分2次行動拘提4人,並扣得手機等證物。
後續處理
警詢後,警方認定4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並涉及恐嚇取財、妨害名譽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羅嫌,法院裁准;其餘3人則各以5萬元交保。
警方呼籲,民眾如遇個資被公開、遭懸賞人肉搜索或被恐嚇施壓,應先保留貼文、留言、帳號資料與截圖,必要時錄影,並儘快報警處理。
背景說明
民間討債若以恐嚇、脅迫等方式進行,可能涉及刑法的恐嚇取財罪。刑法第346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公開散布他人不實或足以損害名譽的內容,則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針對犯罪組織有專門規範,是否構成相關罪名,須由檢方與法院依證據認定。至於羈押,是檢方在偵查階段認為有法定羈押事由時,向法院聲請,由法院裁定;被聲請羈押不等於有罪,是否起訴及判決結果仍須待司法程序進行。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率眾拍片公審、滋擾親友討800萬 四海幫會長收押 (10/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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