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區公所站女乘客指控遭偷拍 50歲男子被依妨害秘密送辦

示意圖:新店區公所站女乘客指控遭偷拍 50歲男子被依妨害秘密送辦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21歲蘇姓女子於報導前一天晚間約10時搭乘台北捷運至新店區公所站時,指稱遭人持手機偷拍並當場發現。
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員警到場,查看50歲柯姓男子手機,發現有數張被害人背影照片。
據報導,柯男坦承有拍攝,警方當場逮捕並查扣手機1支。
全案警詢後,依涉嫌妨害秘密罪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完整報導

事件概述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捷運站傳出疑似偷拍事件。據警方調查,21歲蘇姓女子於報導前一天晚間約10時搭乘台北捷運,行經新店區公所站時,指稱遭一名男子以手機偷拍,並當場發現對方的行為。

警方處理經過

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表示,轄區碧潭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到場了解。員警檢視50歲柯姓男子的手機,確認內有數張拍攝蘇女背影的照片。據報導,柯男向警方坦承確實有拍攝該名女子。由於蘇女堅持提出告訴,警方當場將柯男逮捕,告知相關權利,並查扣其手機1支。全案在警詢後,依涉嫌妨害秘密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網路貼文說法

另據報導,蘇女的男友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稱柯男趁兩人擁抱時偷拍女友腿部,並從台北市士林一路跟到新北市新店。他並稱途中再次發現對方偷拍,這次直接當場抓包,且警方到場後發現手機內還有拍攝其他女子的照片。上述內容出自網路貼文,警方公布的資料僅提到查獲被害人背影照片數張,貼文所述是否屬實,仍待檢方進一步偵辦釐清。

後續進度

本案目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柯男是否構成犯罪,須待檢察官調查後認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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