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票

又稱:逕行搜索、同意搜索、附帶搜索

一句話解釋法官核發、允許檢警搜索住宅或扣押證物的令狀;特定情況下可以無票搜索。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搜索應用搜索票,偵查中由檢察官(或經檢察官許可的司法警察)向法院聲請核發。
  • 不需要搜索票的例外:逮捕、拘提時的「附帶搜索」(第 130 條)、情況急迫的「逕行搜索」(第 131 條)、本人自願同意的「同意搜索」(第 131 條之 1)。
  • 搜索扣押的物品會開立扣押物品目錄表,當事人可以要求一份。
  • 新聞寫「持搜索票搜索」,代表已經過法官審核。

實際例子

調查局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某營建公司辦公室,扣押帳冊與電腦主機。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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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紀錄

  • ・包青天
    批次審閱通過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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