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毒犯涉在高雄租屋分裝依托咪酯煙彈 同夥赤腳爬鐵皮屋頂被捕

示意圖:通緝毒犯涉在高雄租屋分裝依托咪酯煙彈 同夥赤腳爬鐵皮屋頂被捕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保三總隊5月28日持搜索票,在高雄市左營區一處民宅逮捕37歲張姓男子與37歲洪姓男子。張男先前販毒案遭判9年,5月20日被發布通緝,警方在現場扣得依托咪酯煙油、煙彈、分裝器具及K他命。洪男見警方破門後赤腳逃上頂樓鐵皮屋頂,因高溫燙腳而放棄抵抗。2人經警詢後送辦,橋頭地檢署10月21日對兩人提起公訴。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導言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日前在高雄市左營區一處民宅,破獲疑似依托咪酯煙彈的分裝據點,逮捕遭通緝的張姓男子,以及前來購買的洪姓男子。2人皆為37歲,目前已被檢方起訴。

事件經過

據報導,保三總隊第二大隊先接獲情資,指張男藏身左營區民宅,疑似在屋內製造依托咪酯煙彈。警方向橋頭地檢署報告後,在檢方指揮下,與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合組專案小組,並於5月28日憑搜索票破門進入。

現場查扣依托咪酯煙油、煙彈、分裝針具、封口機、攪拌器、荔枝口味甜味劑,另有K他命。據報導,張男涉嫌在依托咪酯原油中加入甜味劑與香精,做成荔枝口味煙彈賣錢。

同夥逃上屋頂

警方破門時,洪男正好到場向張男買煙彈。據報導,他來不及穿鞋就衝上頂樓,爬到鐵皮屋頂想逃走,但當天天氣炎熱,屋頂溫度很高,他雙腳被燙得在原地不停跳動。警方封鎖周邊並喊話後,洪男停止抵抗,下樓被逮。據中央社報導,他起初誤以為是毒品糾紛的仇家找上門,得知來者是警察才放棄逃跑。

張男前案與案件進度

警方調查,張男平日開名車、住豪宅,先前因販賣毒品案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高雄地檢署在5月20日發布通緝。據報導,他逃亡僅8天,就涉嫌再次從事相關犯行。

2人在警方詢問後,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罪嫌送交橋頭地檢署。檢方在10月21日提起公訴。

保三總隊呼籲,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使用者可能抽搐、昏迷,也可能因毒駕釀成事故。行政院已公告,115年6月27日起該物質列為第一級毒品,民眾不要輕易嘗試。

背景說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毒品依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第一級毒品包括海洛因等,依該條例第4條第1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列級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公告後管制規定即適用於新列級的物質。

依托咪酯原為醫療用麻醉藥品,近年被不肖人士添加於電子煙煙彈中,坊間稱「喪屍煙彈」。吸食者可能出現肌肉抽搐、意識不清等症狀。

至於通緝,是檢察官或法院對於犯罪嫌疑人或受判決人行蹤不明、無法傳喚或拘提時所發布,各機關得依通緝書拘提或逮捕。案件起訴後,由法院依法審理,在判決確定前,被告仍受無罪推定。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中央社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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