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分級

又稱:一級毒品、二級毒品、三級毒品、四級毒品、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

一句話解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依成癮性、濫用性與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級數越前刑責越重。

詳細說明

  • 第一級:海洛因、嗎啡、古柯鹼等;第二級:安非他命、大麻、MDMA(搖頭丸)等;第三級:愷他命(K 他命)、FM2 等;第四級:部分安眠鎮靜藥物等(品項以條例第 2 條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第 4 條)刑責最重;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有刑事責任(第 10 條),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處罰鍰並須參加講習(第 11 條之 1)。
  • 持有毒品也有刑責(第 11 條);持有第三、四級毒品須達一定數量才處刑罰。

實際例子

警方在車內查獲一包愷他命與數顆搖頭丸,愷他命屬第三級毒品、搖頭丸屬第二級毒品,駕駛被依持有毒品等罪嫌移送。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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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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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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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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