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詐騙:接到「你涉嫌洗錢」的電話怎麼辦
接到自稱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書記官的電話,說你涉嫌洗錢、帳戶被盜用,還要你把錢交給他們「監管」,這就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本文說明常見話術、辨認重點、遇到時的處理步驟、相關法律責任,以及 165、110 等求助與查證管道。
這篇能幫你解決什麼問題
「你涉嫌洗錢,請配合調查。」如果接到這種電話,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慌,詐騙集團要的就是你的慌張。這篇文章會告訴你假檢警詐騙常見的劇本、怎麼一眼看穿、萬一接到電話或已經匯款該怎麼辦,以及詐騙者可能面對的法律責任。
常見手法:他們會怎麼演
假檢警詐騙通常是「多人接力」,每個人扮演不同角色,讓你覺得事情很嚴重、很真實。
第一關:假客服或假警察來電
電話或錄音一開始,可能自稱是電信公司、物流公司、銀行或警察局,說你的證件被冒用、涉入刑案、包裹內有違禁品,或你的帳戶出現可疑交易,要「幫你轉接」到檢警單位。
第二關:假檢察官、假書記官登場
接著換成自稱「檢察官」「法院書記官」「專案小組」的人,語氣嚴肅,還可能:
- 報出你的姓名、身分證字號,甚至住址,讓你以為對方真的掌握資料(這些個資可能來自外洩資料)。
- 要你加 LINE,傳來看起來像公文的「通緝書」「公證函」「監管命令」截圖或照片。
- 要你到視訊或通話中「保持聯絡」,不准掛電話、不准告訴家人,理由是「偵查不公開」,說洩漏會害你被認定串供。
偵查不公開原本是指檢警在偵查階段不對外公布案情,是用來保護案件和當事人,並不是要求民眾不能跟家人或警方討論。詐騙集團是借用這個詞來封住你的求助管道。
第三關:要你「監管帳戶」或交錢
最後才進入重點,常見的要求有:
- 要你把存款轉到「安全帳戶」或「監管帳戶」,說查完會還你。
- 要你把現金交給「專員」或「檢察官派來的人」,甚至要你把現金放在指定地點。
- 要你交出提款卡、存摺、密碼,或用網路銀行轉帳、購買遊戲點數與虛擬貨幣。
- 要你下載來路不明的 App,或開啟螢幕分享,讓對方看到你的帳戶畫面。
怎麼辨認:抓住這幾個關鍵
重點一:檢警不會用電話要求你匯款或交付金錢
這是最重要的一條。檢察官、警察、法院都不會在電話中叫你把錢轉到某個帳戶,也不會派人到家裡收現金、收提款卡或存摺。世上沒有所謂讓民眾把錢轉出去給司法機關「保管」的做法,只要出現這類要求,就可以直接當成詐騙。
重點二:公文不會用 LINE 或截圖來送
正式的傳票、通知書,會依法定程序送達。如果對方只用 LINE、簡訊或電子郵件傳來「公文」圖片,還叫你照做,那就非常可疑。
重點三:催促、恐嚇、要你保密
只要對方說「現在立刻」「不能掛電話」「不能告訴任何人」,就要提高警覺。真正的司法程序不會逼你當場決定,也不會禁止你向家人、律師或警察查證。
重點四:電話號碼和網址不能當證明
來電顯示可能被偽造,看起來像警察局或法院的電話,也不代表真的是。對方給你的網址、案件編號、姓名和職稱,也都可能是假的。
重點五:要你操作 ATM、網銀或安裝 App
不管理由多完整,只要要你操作 ATM、網路銀行,或安裝陌生 App、開啟螢幕分享,一律先停下來。
遇到時怎麼做:一步一步來
- 先掛電話。 不要怕得罪對方,真的檢警不會因為你掛電話就加重處罰。
- 不要回撥對方給的號碼。 也不要用對方提供的 LINE、網址去查證。
- 自己查證。 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說明你接到的電話內容;也可以自己查詢當地警察局或地檢署的公開電話,親自打過去確認有沒有這件事。
- 告訴家人或朋友。 詐騙集團最怕你找人商量,多一個人聽,就多一分機會看穿破綻。
- 保留證據。 通話紀錄、來電號碼、LINE 對話與帳號、對方傳來的圖片,都先截圖或保存,不要刪除。
- 有人當面來收錢或提款卡,立刻打 110。 這類取款的「車手」常是在現場被查獲的關鍵,請把時間、地點告訴警方。
如果已經匯款或交出提款卡
時間非常重要,請立刻:
- 打 165 或 110 報案,說明匯款時間、金額、帳號,警方可以協助通報銀行,視情形啟動止付或圈存(暫時凍結款項)機制。
- 同時聯絡你的往來銀行,說明帳戶遭詐騙,辦理掛失提款卡、更改密碼、關閉網路銀行。
- 到就近警察局製作筆錄,並攜帶身分證、存摺、轉帳證明、對話截圖。
被騙不是你的錯,也不需要覺得丟臉。越早通報,追回款項的機會越高。
相關法律責任
對詐騙者
- 詐欺取財: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9 條規定,以詐術使人把財物交給自己或第三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 加重詐欺: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9 條之 4 針對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等情形,加重處罰,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假檢警詐騙通常就落在這一類。
- 冒用公務員名義: 中華民國刑法第 158 條規定,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可能構成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 偽造文書: 偽造公文書、行使偽造文書等行為,另可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211 條、第 216 條等規定處理。
- 洗錢: 把詐騙所得轉手、提領、掩飾來源,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
- 組織犯罪: 發起、操縱或參與詐騙集團,可能適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另外,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詐欺犯罪有專門規定,包含加重刑責等,實際構成要件與刑度要依個案認定。
對提供帳戶的人也要小心
有人是被騙交出提款卡,也有人是為了「貸款」「打工」而把帳戶借人。無論動機為何,若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可能被認為涉及幫助詐欺或洗錢,甚至被警示帳戶、無法使用。洗錢防制法對於無正當理由收集、交付、提供帳戶,也有處罰規定。因此,不要把存摺、提款卡、密碼、網銀帳號借給任何人。
求助與查證管道
-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不確定是不是詐騙,或需要通報、諮詢,都可以打。
- 110: 有人要上門取款、已經被騙或情況緊急時報案。
- 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 需要法律諮詢,或擔心自己的帳戶被牽連時,可以洽詢是否符合扶助資格。
- 各縣市警察局: 可就近到案或詢問。
最後提醒
「檢警不會電話要你匯錢、交錢、交提款卡」,這句話請記牢,也告訴家中長輩。若已經涉入帳戶被列警示、被通知到案,或不確定自己是否有法律風險,個案情況不同,必要時請諮詢律師或相關單位,讓專業人員幫你看清楚狀況。
常見問題
檢察官或警察會打電話要我把錢轉到「監管帳戶」嗎?
不會。檢警調查案件不會要求民眾把存款轉到任何帳戶,也不會派人收現金、提款卡或存摺。只要對方提到監管帳戶、安全帳戶或要你交錢,都應當作詐騙,立刻掛電話並撥 165 查證。
對方說案件涉及偵查不公開,不能告訴家人,是真的嗎?
這是詐騙常見話術。偵查不公開是限制檢警對外公布案情,並不是禁止你向家人、律師或警方求助。只要有人要你保密、不准掛電話,就是為了不讓你查證,應該馬上中斷聯絡。
對方傳來有印章的公文或通緝書,可以相信嗎?
不能。公文圖片很容易偽造,正式文書也不會只用 LINE 或簡訊傳送。如果收到這類文件,不要照做,也不要回撥上面的電話,應自行查詢官方電話向機關確認,或撥 165 詢問。
已經匯款或交出提款卡,現在該怎麼辦?
立刻打 165 或 110 報案,並聯絡銀行說明遭詐騙,辦理止付、掛失和變更密碼,再到警察局製作筆錄,帶著轉帳證明與對話截圖。越快通報,越有機會攔下尚未被提領的款項。
如果我的帳戶被拿去洗錢,我會被抓嗎?
要看個案。若是被騙交出提款卡,應盡快報案說明經過;若是自願把帳戶借人,可能涉及幫助詐欺或洗錢責任。建議保留證據、儘速報警,並可洽詢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
相關法條
本專題由 AI 協助整理、經編輯核對後發布,內容為一般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不同,必要時請諮詢律師或相關單位。發現錯誤歡迎來信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