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一句話解釋刑罰的一種,期間是 1 日以上、未滿 60 日,比有期徒刑輕,多用於輕微犯罪。
詳細說明
- 刑法第 33 條規定的主刑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拘役是 1 日以上、60 日未滿;有加重事由時可以加到 120 日。
- 被判拘役通常可以易科罰金,以金錢代替入監。
實際例子
男子酒後在超商鬧事毀損物品,法院判處拘役 30 日,得易科罰金。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一句話解釋刑罰的一種,期間是 1 日以上、未滿 60 日,比有期徒刑輕,多用於輕微犯罪。
男子酒後在超商鬧事毀損物品,法院判處拘役 30 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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