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與借貸
典當、借款、利息計算等用語・共 17 個詞條
本票發票人承諾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執票人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地下錢莊未經許可、以遠高於法定上限的利息放貸的業者,常伴隨暴力討債。
利息月息以「月」計算的利息比率;例如借一萬元、月息 2.5%,每個月要付 250 元利息。
利率上限民法規定借款的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 16% 的部分無效;當舖的月利率另依當舖業法規定。
典當期物品典當後約定的借款期間;期滿前要還本付息或辦理延期,否則物品可能流當。
流當典當期滿後沒有贖回也沒有延期,物品所有權轉歸當舖,當舖可以拿去出售。
砍頭息借款時先從本金中扣掉利息或手續費,借款人實際拿到的錢比借據上的金額少。
借據證明雙方有借貸關係的書面文件,寫明借款金額、借款人、還款期限與利息。
原車融資以自己的汽機車作擔保向融資公司借錢,車子可以繼續開,但要依約按期還款。
討債公司受債權人委託向債務人追討欠款的業者;以暴力、恐嚇、騷擾親友等方式討債,可能觸犯刑法。
動產質借把手錶、金飾、機車等有價值的物品交給當舖作擔保,向當舖借錢,也就是俗稱的「典當」。
連帶保證人為別人的債務作保,借款人不還錢時,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連帶保證人還款。
循環利息信用卡帳單沒有全額繳清時,未繳的部分會開始計算利息;年利率上限是 15%。
債務協商欠銀行錢還不出來時,可以和銀行協商減息、分期,或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等債務清理程序。
當票在當舖典當物品後拿到的憑證,記載物品、借款金額、利息與期限,贖回時要出示。
跳票開出的支票到期時帳戶餘額不足,銀行拒絕付款而退票;已沒有刑責,但會留下退票紀錄並影響信用。
贖回在典當期內還清借款本金與利息,把典當的物品從當舖拿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