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上限
又稱:法定利率上限、週年利率16%
一句話解釋民法規定借款的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 16% 的部分無效;當舖的月利率另依當舖業法規定。
詳細說明
- 民法第 205 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債務人可以拒絕支付超過部分。
-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借款收取與原本顯不相當的利息,可能構成刑法第 344 條的重利罪。
- 信用卡循環利息、當舖利息另有特別規定。
實際例子
男子向朋友借 100 萬元,約定年利率 24%,法院判決超過 16% 的利息約定無效。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