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一句話解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拿走他人的動產;侵入住宅、攜帶兇器等情形屬加重竊盜。
詳細說明
- 普通竊盜:刑法第 320 條。
- 加重竊盜:第 321 條,例如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的建築物、毀越門窗、攜帶兇器、結夥三人以上等。
- 竊盜時為了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強暴脅迫,以強盜論(俗稱準強盜,第 329 條),刑度大幅提高。
實際例子
男子趁深夜撬開機車行鐵捲門,偷走三輛機車,警方依加重竊盜罪將他移送。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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