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
又稱:妨害自由罪、私行拘禁、強制罪
一句話解釋以強暴、脅迫等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或逼迫他人做不願做的事。
詳細說明
-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刑法第 302 條,例如把人押上車、關在房間。
- 強制罪:刑法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例如強迫簽本票。
- 討債集團押人、逼簽借據,常同時涉及妨害自由、恐嚇、傷害等罪。
實際例子
討債集團把欠債男子押到工寮拘禁兩天,逼他打電話向家人要錢,警方攻堅救出被害人,依妨害自由罪逮捕三人。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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