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秩序
又稱:妨害秩序罪、聚眾鬥毆、聚眾滋事
一句話解釋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影響公共秩序。
詳細說明
- 依刑法第 150 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在場助勢與下手實施的人都會處罰。
-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的危險,加重其刑。
- 常見於夜店、KTV、街頭的群架與砸店事件,新聞常稱「聚眾鬥毆」。
實際例子
兩派人馬在熱炒店外持球棒互毆,路人嚇得四散,警方調閱監視器後依妨害秩序罪拘提十餘人。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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