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又稱:肇逃、肇事逃逸罪、撞人逃逸

一句話解釋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或死亡後,沒有停留救護或報警就離開現場。

詳細說明

  • 依刑法第 185 條之 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刑度更重。
  • 不論對事故有沒有過失,只要致人受傷卻逃離現場,就可能構成本罪。
  • 行政責任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處理,可能吊銷駕照。
  • 正確做法:立即停車、救護傷者、報警並在現場等候處理。

實際例子

機車騎士擦撞行人後加速離開,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循線查出騎士身分,依肇事逃逸罪移送。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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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紀錄

  • ・包青天
    批次審閱通過
  • ・社會543 編輯部
    初始內容(草稿,待編輯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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