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採購疫苗遭詐10.6億案開庭 李世宗否認犯行請求交保

事實摘要

檢方指控律師陳昱瑄與李易儒於2021年疫情期間,謊稱有管道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向慈濟基金會取得美金3000萬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委任報酬。
檢方8月以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陳昱瑄、李世宗等17人。
台中地院再度開庭,李世宗仍否認犯罪,辯護人請求停止羈押。
檢方認為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律師陳昱瑄,與疫苗掮客李易儒涉嫌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向慈濟基金會詐取高額款項。檢方8月以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將陳昱瑄、李世宗等17人提起公訴。台中地方法院再度開庭訊問,李世宗仍全盤否認犯行。

檢方起訴內容

據起訴內容,慈濟基金會當時急欲採購500萬劑BNT疫苗,陳昱瑄與李易儒涉嫌謊稱握有購買管道,使慈濟誤信,委託陳女所有的鈺達公司採購,並支付委任報酬美金30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0.6億元。

檢方指稱,陳昱瑄為隱匿這筆款項,與外號「爸爸」的李世宗等人將金流層層轉匯,並提領其中5億2000萬元現金,交由李世宗等人保管、支用。此外,另有9家公司開立內容不實的統一發票,逃漏稅額達5374萬元,部分款項還被用來購買232公斤黃金。

法庭攻防

李世宗首次開庭時,就表示不清楚購買疫苗的經過,也不知道有收取回扣一事。此次再度開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他依然否認。

辯護人表示,李世宗的所得與手機都已遭扣押,沒有串證、滅證的疑慮,請求法院停止羈押、准予交保。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李世宗至今全盤否認,說詞避重就輕,偵查期間還有重置手機、將現金藏入密室等滅證行為;加上所涉鉅額洗錢屬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主張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被告陳述與後續

李世宗在庭上表示,自己教書20多年,只是教授金剛經、道德經的老教授,完全不懂經濟,質疑自己怎會擾亂金融秩序。他並說,案發後款項都已遭扣押,已無能力潛逃,雖不希望被羈押,但也不確定能否籌到保證金。法官聽完雙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候核辦。

背景說明

羈押是刑事訴訟中對被告採取的強制處分,目的是確保審判與執行順利進行,通常是被告涉嫌重罪,且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等情形時,法院才會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被告經訊問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法官得羈押之。另依同法第110條,被告及其辯護人等得隨時請求具保停止羈押。

在羈押期間,法院也可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3項,在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時,禁止接見通信。至於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起訴不等於有罪,是否成立仍須由法院審理判斷。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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