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褒忠鄉代遭闖宅毆打 檢方起訴47歲陳姓男子等11人

事實摘要

雲林褒忠鄉鄉民代表林一民在住處遭多人闖入毆打,住家玻璃與機車也被球棒砸損。
報導指案發日為4月14日深夜,但檢方說明陳姓男子聯繫友人的時間為4月22日晚上,兩個日期在報導中不一致。
虎尾分局接獲報案後到場,當場逮捕陳姓主嫌,檢方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調查認為,47歲陳姓男子不滿林一民刪減清潔隊預算,邀集友人前往。
雲林地檢署10月27日偵查終結,依傷害、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陳男等11人。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完整報導

雲林褒忠鄉鄉民代表林一民在家中遭多人闖入毆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27日依涉犯傷害、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47歲陳姓男子等11人。

事件經過

據報導,虎尾分局於4月14日晚間10多點接獲報案,指林姓鄉代住處發生暴力衝突。警方到場時,發現林男受傷,現場玻璃與物品散落一地,當場逮捕陳姓主嫌。

不過,報導在檢方調查部分提到,陳姓男子聯繫友人的時間為4月22日晚上,與前述4月14日的報案時間不一致,確切案發日期以司法機關後續說明為準。

由於案發時間適逢選舉年,警方曾懷疑可能涉及選舉暴力。雲林地檢署指派檢察官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陸續拘提其他涉案者到案,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

檢方調查結果

檢方表示,陳姓男子因不滿林一民刪減褒忠鄉清潔隊預算,聯繫周姓、陳姓友人到場,2人再找來丁姓男子等7人前往林家,另有一名周姓男子得知後也趕到現場。

檢方指出,11人闖入住處後,以人多勢眾的方式徒手毆打林一民,造成其臉部、胸部、手部多處挫傷。林的兒子上前阻擋,也遭對方以腳踹傷。另有多人持球棒砸毀林家玻璃及機車。

各界反應

事發後,鄉代會主席陳良俊召開記者會譴責暴力。他表示,代表會負有監督鄉政之責,鄉代有權審核、刪減預算,卻遭暴力相向,呼籲檢警嚴辦,避免暴力介入公共事務。

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被告是否有罪仍待法院判斷。

背景說明

依《刑法》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者,可能構成侵入住宅罪;傷害他人身體者,可能構成傷害罪;毀棄或損壞他人物品,致生損害,則可能構成毀損罪。若多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施強暴,另有妨害秩序的相關規定,但是否適用須視個案事實而定。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若認為犯罪嫌疑足夠,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進入審判程序。起訴只代表檢方認為被告涉嫌犯罪,是否有罪及如何量刑,仍須由法院依證據審理後判決。

地方民意代表依法有審議、監督地方政府預算的職權,包括審查及刪減預算案。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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