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
又稱:毀損、毀損器物
一句話解釋故意破壞他人的東西,讓它不能用或價值減損,例如砸車、刮車、破壞店家設備;屬告訴乃論。
詳細說明
- 刑法第 354 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依刑法第 357 條,毀損罪須告訴乃論,被害人要在知悉犯人後 6 個月內提出告訴。
- 不小心碰壞東西是民事賠償問題;刑法處罰的是故意毀損。
實際例子
男子因停車糾紛,拿鑰匙刮花鄰居的車身,車主報警提告毀損,雙方之後調解成立。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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