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昨晚約6時發生肢體衝突。
67歲卞姓男子騎機車停紅燈時丟棄空菸盒,遭37歲周姓男子出言糾正,卞男不滿而持安全帽及機車維修工具作勢攻擊。
警方到場後,卞男仍口出恫嚇,被依準現行犯逮捕。
警方詢問後,將卞男依傷害及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中和停紅燈丟菸盒遭糾正 67歲男持安全帽攻擊被逮

完整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昨晚發生一起因亂丟垃圾引發的肢體衝突。警方調查,67歲卞姓男子涉嫌持安全帽及機車維修工具攻擊周姓男子,並在警方到場後出言恐嚇,已被依準現行犯逮捕,詢問後移送檢方偵辦。
事件經過
據警方調查,卞男昨晚約6時,騎機車行經中和區景平路,停等紅燈時將空菸盒丟在馬路上。一旁37歲周姓男騎士見狀,出言表示不該這樣做。
據報導,卞男對此不滿,隨即持安全帽及機車維修工具作勢攻擊周男,雙方一度拉扯扭打,過程中有一人被壓制在地。
警方到場處置
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陳姓、王姓員警當時剛好下班路過,發現雙方發生衝突後上前關心協助,並通報同仁前來處理。
據報導,卞男在警員到場後仍不斷對周男說出要他「注意點」,並稱「跑法院也沒差」等語,員警因此依準現行犯將其逮捕。
傷勢與後續
警方表示,衝突造成卞男手掌擦挫傷,周男膝蓋亦有擦挫傷。雙方隨後被帶往衛福部立雙和醫院驗傷。
背景說明
準現行犯是指雖非當場發現犯罪,但有特定情形,例如被追呼為犯罪人,或持有兇器、贓物等,顯可疑為犯罪人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都可逮捕,並應即送交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警察機關在逮捕後會製作筆錄,再依案情移送地方檢察署。
傷害罪規定於刑法第277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規定於刑法第305條。至於是否構成犯罪及如何處罰,須由檢察官偵查並由法院依證據認定。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停紅燈亂丟垃圾被糾正竟不爽 持安全帽K人送辦 (10/2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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