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 又稱:做筆錄、製作筆錄、偵訊筆錄、調查筆錄 一句話解釋警察或檢察官詢問當事人、證人時,把問答內容記錄下來的文書,是重要的證據。 詳細說明 被詢問時可以要求先看清楚筆錄內容,與自己說的不符時應要求更正,確認無誤後再簽名。 犯罪嫌疑人接受詢問時,可以保持緘默、選任辯護人,詢問過程原則上會全程錄音或錄影。 被害人或證人到警局做筆錄,也可以請家人或律師陪同。 實際例子 車禍雙方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各自說明事發經過,警方再調閱監視器釐清責任。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相關詞條 傳喚 到案說明 指認 移送 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