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三聯單 又稱:三聯單、受理案件證明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一句話解釋到警察機關報案時,警方開立的受理證明,可以用來查詢案件進度或申請保險理賠。 詳細說明 正式名稱是「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過去因為一式三聯而被稱為「三聯單」。 民眾報案(例如遭竊、遭詐騙、車禍、遺失物品)後,警方受理時應開立給報案人。 單上有受理編號、受理單位與承辦人員,可以用來追蹤案件,或向保險公司、銀行等辦理後續手續。 報案時請確認有拿到證明單並妥善保存。 實際例子 機車失竊的陳先生到派出所報案,警方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他再持證明單向保險公司申請竊盜險理賠。 相關詞條 刑警大隊 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