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民眾10月18日中午報案,指放在住家門口的瓦斯爐及白鐵流理台失竊。
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騎腳踏車載運物品離去。
警方研判嫌犯可能前往資源回收場銷贓,在附近埋伏,查獲施姓男子。
施男坦承犯行並交出贓物,警方依竊盜罪嫌將他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男騎腳踏車運走民宅瓦斯爐與流理台 赴回收場遭警埋伏查獲

事實摘要
完整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施姓男子,涉嫌騎腳踏車載走民宅門口的瓦斯爐及白鐵流理台,準備賣給資源回收場換取現金,最後在回收場附近遭警方當場查獲。警方已將他依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事件經過
據報導,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10月18日中午接獲民眾報案,指放置在住家門口的瓦斯爐與白鐵流理台不見了。員警獲報後,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騎著腳踏車,載運物品離開現場。
警方追查與查獲
警方分析犯案手法與贓物性質後,研判嫌犯可能把東西賣給資源回收場,於是派員到附近埋伏守候。據報導,埋伏期間,涉案的施姓男子果然出現在資源回收場,員警隨即上前查證身分。
後續處理
警方表示,施男見行跡敗露,當場坦承竊盜,並主動交出贓物供警方查扣。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依法處理。
背景說明
竊盜罪規定於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成立普通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調查後,通常會將案件移送或函送檢察署,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所謂「函送」,是指警方在完成調查後,以公文方式把卷證與意見送交檢察官,並不代表已經定罪。被查扣的贓物若屬被害人所有,依法通常會發還給被害人。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白目小偷太張揚 騎腳踏車偷搬整座流理台 (10/2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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