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
又稱:少年法庭、少年法院、少年保護事件、保護處分
一句話解釋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少年觸法,由少年法院(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以教育、輔導為主。
詳細說明
- 少年事件處理法所稱少年,是 12 歲以上 18 歲未滿的人;多數案件由少年法庭審理,給予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等保護處分。
- 情節重大(例如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之罪且年滿 14 歲)時,少年法院可以移送檢察官,以刑事案件起訴。
- 法律禁止媒體揭露足以識別少年身分的資訊,所以新聞只會寫「少年」「A 生」。
實際例子
3 名少年涉嫌在公園毆打路人,警方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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