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結
又稱:具結書、證人具結
一句話解釋證人作證前簽下結文,保證據實陳述;具結後說謊可能觸犯偽證罪。
詳細說明
- 依刑事訴訟法第 186 條,證人原則上應該具結;未滿 16 歲或因精神障礙不了解具結意義的人,不得令其具結。
- 具結後就案情重要事項故意說謊,可能構成刑法第 168 條的偽證罪。
- 證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拒絕作證,例如可能讓自己或特定親屬受刑事追訴,但仍須說明拒絕的原因。
實際例子
目擊證人出庭前簽署具結書,法官提醒若虛偽陳述將負偽證罪責。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