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罪
又稱:偽證
一句話解釋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具結後,在法院或檢察官面前對案情重要事項說謊;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詳細說明
- 刑法第 168 條: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成立偽證必須「已經具結」且是「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在警局做筆錄不是在檢察官或法院面前具結,不會成立本罪。
- 在案件裁判或起訴前自白,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實際例子
男子出庭作證時謊稱案發當晚與被告在一起,事後被查出監視器畫面不符,依偽證罪起訴。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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