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22日證實,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一案,已有突破。
彭姓男子21日經搜索後到案,檢方認為其涉嫌重大且有滅證、逃亡及串證之虞,當晚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22日再持搜索票搜索吳子嘉住處及公司,並扣得相關證據,全案仍在偵辦中。
吳子嘉涉選罷法案 傳單業者彭男遭聲押獲准禁見
完整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被控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外界先前傳出已有負責散發的男子遭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22日晚間證實,全案在21日先有進展,涉案的彭姓男子已被傳喚到案,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彭男到案與聲押經過
據檢方說明,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與新竹縣警局於21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將彭男帶回約談。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彭男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逃亡及串證之虞,當晚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
彭男角色與外界了解
對於彭男在案中的角色分工,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便多作說明。不過據報導初步了解,彭男為排版設計業者,疑似在吳子嘉提供內容後,製作引發本案的傳單。這部分並非檢方正式證實的內容。
檢方擴大搜索
檢方指出,因有向上溯源、追查其他共犯及保全證據的必要,22日再度持搜索票,前往吳子嘉的住處及公司執行搜索,並已扣得相關證據。檢方表示,後續將持續釐清事實,依法偵辦。
背景說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範選舉期間的競選與罷免行為,其中包含散布不實訊息、意圖使特定候選人不當選等行為的處罰規定。檢方若認為涉案者有串證、滅證或逃亡之虞,可向法院聲請羈押,必要時並聲請禁止接見、通信(俗稱禁見),以避免影響偵查。羈押是在審判前保全程序的強制處分,不代表已被認定有罪。所謂偵查不公開,是指檢察官、警察等偵查人員在案件偵辦階段,原則上不對外公布偵查內容,以保護當事人名譽並確保偵查順利。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吳子嘉案「散發黑函彭男」 昨晚已收押禁見 (10/2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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