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尼籍家庭看護工被控在112年間,透過社群平台兜售處方藥物,並介紹外籍移工到診所墮胎。
台北地方法院22日作成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涉犯19次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每次判7月,合計須執行2年6月。
法院另諭知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須驅逐出境,並沒收100萬元犯罪所得。
全案仍可上訴。
印尼籍移工網路賣墮胎藥並介紹診所 北院一審判2年6月

事實摘要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2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 刑度
- 有期徒刑 2 年 6 個月・看同類其他案件判多久
- 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你覺得這個判決?
登入後可以投票;結果只是網友觀感,不代表判決對錯。
完整報導
一名印尼籍家庭看護工被控在網路上販賣墮胎藥物,並牽線讓有需要的外籍移工到診所墮胎。台北地方法院22日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有19次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的犯行,合計須服刑2年6月,可上訴。
起訴指控的內容
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被告在112年間,利用社群軟體「TikTok」刊登廣告,推銷處方用藥「喜克潰」及墮胎診所。藥物依數量計價,每10顆售價落在新台幣1500元到2500元之間,買家為想墮胎的外籍移工。
若懷孕婦女的胎兒週數偏大,光靠藥物無法處理,被告就會收取6500元或7000元的介紹費,把對方轉介到診所進行墮胎。
法院審酌與判決結果
法院量刑時指出,被告自始承認犯行,態度良好。法院也提到,被告出手協助,是因為在台移工懷孕後,認為離鄉工作、就醫不便,因此向被告央求協助。
綜合考量後,法院就19次犯行各判處有期徒刑7月,合併定應執行刑2年6月,同時宣告服刑完畢或獲赦免後,須被驅逐出境。被告取得的100萬元犯罪所得,也一併沒收。
後續程序
本案屬第一審判決,檢方與被告仍可在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資料來源:中央社
- 中央社 印尼移工網售藥物仲介診所助墮胎 一審判刑2年6月 (10/22 19:53)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