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傍晚,南投草屯分局員警在草屯鎮中和路攔查一輛掛著失竊車牌的汽車。
林姓駕駛見警車便加速駛離,一度闖入對向車道,後因輪胎遭路緣刮破而棄車,被員警追上制伏。
警方在車上起獲2包安非他命、吸食器與4面失竊車牌,林男唾液快篩呈陽性。
警方將他以竊盜、公共危險及毒品相關罪嫌送交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男毒駕掛贓車牌拒查逆向狂逃,爆胎棄車遭警壓制

完整報導
南投縣草屯分局日前破獲一起毒駕案。曾有毒駕紀錄的林姓男子涉嫌再度施用安非他命後開車上路,車上掛的是他人被竊的車牌,遭警方攔查時加速逃逸,途中駛入對向車道,最後因輪胎破損棄車逃跑,被員警逮捕。
事件經過
據警方說明,中正派出所先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車牌遭竊。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掌握懸掛失竊車牌的車輛與常出沒地點,並連日加強巡邏。10月13日傍晚,員警在草屯鎮中和路發現該車並上前攔查。
駕駛看到警車後馬上加速,沿中和路、永安路朝中正路(中潭公路)逃逸,進入中潭公路後改走對向車道。此時豐城派出所員警也接獲通報,在前方用警車擋下其他來車,避免發生危險。
據報導,駕駛仍未停車,繞過路障後轉進三層巷,往山區方向駛去。途中他因不熟悉路況,輾過路緣使輪胎洩氣,準備棄車徒步逃跑時,被緊追在後的員警壓制逮捕。
查獲物品與偵辦情形
警方在車內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約1.62公克)、吸食器與剷管各1組,另有失竊車牌4面,其中2面掛在車上。林男經唾液快篩,結果為毒品陽性。
警方調查,林男過去曾因毒駕被查獲,車牌也被吊扣。警方以涉嫌竊盜、公共危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他移送南投地檢署,竊盜部分另以公文函送。此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第12條第1項第5款開單告發,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警方提醒
草屯分局表示,10月上旬的10天內已查獲4件毒駕案。警方也說明,7月三讀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預定10月底上路,毒駕罰則將大幅加重。依警方說法,機車毒駕罰鍰為12萬元、汽車為15萬元,毒駕拒測首次罰27萬元,違規者並會被吊銷駕照、沒入車輛。
背景說明
毒駕在法律上涉及多個層面。刑事方面,服用毒品後不能安全駕駛而開車上路,可能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施用或持有第二級毒品,則受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刑法第185條規定,損壞或以其他方法妨害道路通行、致生往來危險者,屬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行政方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毒駕訂有罰鍰與吊銷駕照等處罰,另對懸掛不屬於該車的車牌也有處罰規定。警方通常先以唾液快篩初步檢測,後續仍須依程序採集檢體送驗。案件移送地檢署後,是否起訴由檢察官依偵查結果決定,目前仍在偵辦階段。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 ETtoday 南投毒駕男掛偷來的車牌拒攔查 一路狂逃還逆向!爆胎棄車被逮 (10/22 16:49)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