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鎮代選舉疑買票每票千元 檢調搜索傳喚30人、2人聲押

事實摘要

新竹地檢署接獲情資,懷疑關西鎮一名范姓鎮民代表候選人透過樁腳以現金買票。
檢方於前一日上午搜索6處,並請候選人、樁腳與選民共30人到案,扣得手機6支、現金11萬1000元。
檢方認為范姓候選人與林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將2人當庭逮捕,向新竹地方法院請求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其他到案者依情節輕重,有人交保、有人被限制住居,也有人被飭回。

最新進度

  1. 偵查中

    報導指檢方此案是針對范姓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與禮品買票偵辦,由檢察長柯宜汾指示多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並指揮警調單位執行搜索;到案30人包括候選人1人、樁腳5人、選民24人。

完整報導

事件概要

新竹縣關西鎮傳出疑似大規模賄選。新竹地檢署接到情資後展開調查,懷疑一名范姓鎮民代表候選人以現金買票,並委由5名樁腳出面接觸選民。檢方前一日出動搜索6處,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合計30人被傳喚到案。

偵辦分工

據報導,本案由檢察長統籌指示,兩位主任檢察官負責規劃,具體偵辦交給檢察官李沛蓉,另有其他檢察官協助。行動當天上午,參與的單位包括新竹縣警察局的新埔分局、第一偵查隊、少年隊與新湖分局,還有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以及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檢警在行動中扣得手機6支、現金11萬1000元等證物。

涉案情節與聲押

檢方指出,范姓候選人涉嫌在今年8月間,分批把賄款交給林、范、劉、陳、嚴5位樁腳,樁腳再以每票1000元的價碼,向握有投票權的民眾買票,意圖替候選人爭取支持。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范姓候選人與林姓樁腳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也就是對有投票權的人交付賄賂、約定其如何行使投票權,犯罪嫌疑重大;同時評估2人有可能銷毀、偽造或變造證據,或與共犯、證人串聯,因此當庭逮捕,並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樁腳與收錢的選民,檢方依各人涉入程度分別處理,有人被要求繳納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保證金交保,也有人被限制住居或飭回。

檢方呼籲

新竹地檢署呼籲,候選人與助選人員應靠政見和服務爭取支持,不應以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左右選民意向;選民也應拒絕金錢賄選。檢方設有「選舉查察聯繫中心」受理檢舉,民眾如發現疑似賄選或其他妨害選舉的情形,可撥打0800-024-099,接通後按4。本案仍在偵辦中,相關人員是否構成犯罪,須待司法程序認定。

背景說明

賄選是指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或行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定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可能構成犯罪。至於實際罰則,須依法條全文與個案認定。

羈押禁見是偵查中常見的強制處分:檢察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等情形,可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求禁止與外人接見、通信,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許。交保、限制住居則是未羈押時,用以確保被告到庭的替代措施。樁腳一般指在選舉中替候選人拉票、聯絡選民的人。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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