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生技槍擊案李鴻淵更審判3死刑 最高法院改11月9日開準備程序

事實摘要

2022年7月14日,李鴻淵涉持槍闖入前東家康建生技公司,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年6月一致決,仍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原訂10月23日開庭,受颱風放假影響,改至11月9日召開準備程序。
據悉最高法院不會提訊李男出庭,但已有被害者家屬表示會到場。

完整報導

2022年康建生技公司發生槍擊命案,被告李鴻淵遭指控持槍殺害多人。案件更審後仍被判處3個死刑,目前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階段。最高法院原訂10月23日開庭,因颱風放假而延期,改於11月9日召開準備程序。

開庭時間更動

據報導,最高法院原本預定10月23日開庭,受颱風放假影響,改至11月9日舉行準備程序。據悉,最高法院不會提訊李鴻淵出庭,不過已有被害者家屬表示將到場。

案發經過

據報導,李鴻淵2013年曾任職於康建生技公司,認為遭前雇主與同事欺負,加上當時失業、與妻子失和,心情不佳。2022年7月14日,他涉持3把槍闖入公司工寮,先以手銬控制賴敏男的胞弟與劉姓課長,再開槍射殺2人。

之後李男騎車前往公司,先將廠長等人關進廁所,再尾隨賴敏男的女兒進入辦公室,對她開槍,一旁的張姓女會計也中槍,2人當場死亡。賴敏男聽到槍聲後逃跑,連中2槍倒地,李男誤以為他已死亡而離開,賴敏男撿回一命。李男隨後藏匿於台中友人的養生會館,隔天被逮捕。

審判歷程

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1個無期徒刑、3個死刑,另就殺人未遂與持有改造手槍等罪分別量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35萬元。二審認為其以行刑式手法殺人,已達情節最重大之罪,仍判處死刑。

案件上訴期間,憲法法庭作出死刑相關判決。最高法院在等待期間,先就2個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各判6年、8年,剝奪行動自由罪判1年,殺人未遂判13年,並就槍殺賴的胞弟部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憲法法庭判決後,最高法院將3個死刑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李男犯行符合憲法法庭所指「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今年6月一致決仍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背景說明

我國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殺人未遂也罰。刑事案件一般分一審、二審(事實審)與第三審(法律審),最高法院為第三審,主要審查下級法院判決有無違背法令,而非重新調查事實。準備程序是正式審理前,由法院整理爭點、確認程序事項的庭期。

「兩公約」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前者規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死刑僅得適用於「情節最重大之罪」。判決確定前,被告仍受無罪推定保障。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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