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停車貿然開門致騎士倒地 婦遭追撞不治 賠360萬獲緩刑

事實摘要

2025年10月8日上午,台中市西屯區福科路附近發生開車門事故,賴姓男子停妥車輛後開啟駕駛座車門,後方楊姓男子騎機車載妻子劉女閃避不及撞上。
兩人倒地後又遭方姓女騎士從後追撞,劉女頭部受創,同年12月20日因呼吸衰竭死亡。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賴男,法院審酌其坦承犯行並與家屬調解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5年。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5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刑度
有期徒刑 5 個月(緩刑)・看同類肇事致死案件判多久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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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報導

事件經過

據報導,2025年10月8日上午9時許,賴姓男子駕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福科路附近,將車輛停入路邊停車格,準備下車時開啟駕駛座車門。當時楊姓男子騎機車載著妻子劉女行經該處,閃避不及撞上車門,2人因而倒地。隨後,方姓女騎士騎乘機車從後方追撞,造成連環車禍。方女部分另獲不起訴處分。

傷勢與檢方偵辦

劉女在事故中傷勢最重,被送往澄清醫院治療,診斷為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並併發癲癇及意識改變等狀況。經搶救約2個月後,仍於12月20日因呼吸衰竭死亡。

檢方相驗後主動檢舉偵辦,認定賴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對事故有過失,且該過失與劉女死亡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判決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賴男肇事後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法院也審酌他坦承犯行,並已與家屬調解成立,同意賠償醫療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合計360萬元。

扣除強制險給付200萬元後,其餘160萬元分94期給付,據報導目前賴男均按期履行,家屬也同意法院給予緩刑機會。法院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5年。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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