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抓會怎樣?罰鍰、刑責與吊照
酒駕被抓會面臨什麼後果?本文用白話說明吐氣酒精濃度的認定標準、行政罰鍰與吊扣吊銷駕照、公共危險罪刑責、拒測的後果、累犯與肇事致人死傷的加重處罰,以及同車乘客可能的責任,並提供被攔查時的正確做法與求助管道。
先看結論
喝酒後開車,被抓到不只是罰錢。依酒精濃度與有沒有肇事,可能同時面臨行政處罰(罰鍰、吊扣或吊銷駕照)和刑事責任(公共危險罪,有可能留下前科)。這篇整理酒駕的認定標準、處罰內容,以及被攔查時該怎麼做。
酒駕怎麼認定?
吐氣酒精濃度是主要標準
警察攔查時,通常會請駕駛人做吐氣酒精測試(俗稱酒測)。常見的兩個門檻如下:
- 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以上、未達 0.25 毫克:屬於行政違規,會被處罰,但通常不構成公共危險罪(除非有其他情事足認不能安全駕駛)。
- 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 0.05% 以上:除了行政處罰,還涉嫌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
濃度沒達標,也可能構成犯罪
刑法規定,就算酒測數值沒到 0.25,只要有其他情況足以認定「喝酒後已無法安全駕駛」,例如車子蛇行、撞到東西、走路不穩、言語不清,一樣可能被依公共危險罪處理。所以「我才喝一點」、「我覺得還清醒」都不能當作保證。
喝完隔天也要小心
酒精在體內需要時間代謝,睡一覺不代表酒精已經退光。前一晚喝得多,隔天早上開車仍可能超標。
行政處罰:罰鍰、吊扣、吊銷駕照
酒駕的行政處罰主要規定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依酒精濃度、是否肇事、是否累犯等情形,處罰輕重不同,常見的處分包括:
- 罰鍰
- 吊扣或吊銷駕照(吊扣是暫時停止使用,期滿可領回;吊銷是直接註銷,要等一段期間後重新考照)
- 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 須參加道安講習
罰鍰金額與吊照期間近年修法調整過幾次,實際數字請以最新條文與裁決書上的內容為準。
拒絕酒測的後果更重
不少人以為「不吹就沒事」,其實相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拒絕接受酒測會被處以高額罰鍰(現行規定為新臺幣 18 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保管車輛。拒測不但不能躲過處罰,還可能被認定為態度惡劣而更吃虧。
刑事責任:公共危險罪
基本刑責
酒駕涉及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3。所謂公共危險罪,是指行為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不一定要真的撞到人才成立。依現行規定,酒駕未肇事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實務上,初犯且沒有造成傷亡,檢察官有可能給予緩起訴(附帶條件,例如繳交一筆款項或參加治療、講習),法院也可能判緩刑;但這些都由檢察官或法官依個案決定,沒有保證。
肇事致人死傷:加重處罰
酒駕又撞傷或撞死人,刑責大幅加重:
- 致人於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 致人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中華民國刑法第 276 條、第 284 條)可能一併被追究。除了刑責,被害人及家屬還可以提出民事求償,賠償金額可能相當龐大。
累犯:五年內再犯,刑度更重
如果曾因酒駕被判有罪確定,或被緩起訴處分確定,五年內再犯並因而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犯」被抓到,法院通常也比較不容易給予寬鬆處理。
同車乘客有沒有責任?
刑事方面
單純搭上酒駕的車,乘客原則上不會因為「坐在車上」就成立公共危險罪。但如果乘客明知駕駛喝酒,還慫恿、催促他開車,或是車主明知對方喝酒仍把車借給他,就可能被認定為教唆或幫助,成為共犯(中華民國刑法第 29 條、第 30 條)。
行政方面
近年法規也加強了對提供車輛者與同車者的責任,細節與金額以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準。最保險的做法是:不搭酒駕的車、也不讓喝酒的人開自己的車。
被攔查時怎麼做?
- 配合停車:警察依法可以攔停車輛,進行酒測(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不要加速逃逸,逃跑可能另外構成其他罪名,也很危險。
- 配合酒測流程:通常會請你先漱口,等待一段時間再吹氣。不要因為怕被罰而拒測,後果通常更重。
- 不確定的事不要亂簽:筆錄與通知單的內容要看清楚,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詢問。
- 對結果有疑問:可保留單據,之後向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了解能否救濟。
- 有人受傷先救人:立刻撥打 110、119,並留在現場,不要離開。
沒喝酒也要提醒
- 喝酒後找代駕、叫計程車、搭大眾運輸或請沒喝酒的人開車。
- 聚餐前先決定好回家方式,不要抱著僥倖心態。
- 看到朋友要酒後開車,直接把鑰匙拿走,是在幫他也是在保護路上的其他人。
求助管道
- 110:發生事故、有人受傷或遇到緊急狀況時報案。
- 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經濟上有困難,需要律師協助時可洽詢是否符合資格。
-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若有人聲稱可以「花錢擺平酒駕案」,要特別提防是詐騙,可撥 165 查證。
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處罰輕重會依事實、酒精濃度與前科而異。遇到實際問題時,建議諮詢律師或相關單位,才能得到最貼近個案的建議。
常見問題
吐氣酒精濃度多少算酒駕?
行政上,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就會被處罰;達 0.25 毫克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 0.05% 以上)則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即使沒到 0.25,只要有其他情況足認不能安全駕駛,也可能被移送法辦。
拒絕酒測會比較輕嗎?
不會,反而更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拒測會被處高額罰鍰(現行為新臺幣 18 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保管車輛,拒測不能讓你躲過處罰,所以不要抱著僥倖心態。
酒駕沒撞到人,會被判刑嗎?
可能會。只要酒精濃度達標準或不能安全駕駛,就可能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3 的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初犯可能獲緩起訴或緩刑,但仍由檢察官或法官依個案決定。
酒駕被抓,駕照一定會被吊銷嗎?
不一定。依酒精濃度、有沒有肇事、是否累犯,處分可能是吊扣或吊銷。拒測則會被吊銷。實際處分以裁決書內容與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準。
明知朋友喝酒,還讓他載我,我會有責任嗎?
單純搭車通常不構成刑事責任,但若你慫恿他開車,或是你把自己的車借給明知喝酒的人,可能被認定為教唆或幫助。行政上也可能有相關處罰。最好的做法是不搭、也不借車。
酒駕累犯會有什麼加重?
曾因酒駕被判有罪確定或緩起訴確定,五年內再犯並致人死亡,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處罰也會依累犯情形加重。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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