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慰撫金
又稱:慰撫金、精神賠償
一句話解釋被害人因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受侵害,或親人被害身亡,向加害人請求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詳細說明
- 民法第 195 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隱私等人格權,被害人可以請求精神上損害的賠償;第 194 條規定被害人死亡時,父母、子女、配偶可以請求。
- 金額由法院依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加害情節與痛苦程度酌定,沒有固定標準。
- 常和醫療費、薪資損失、喪葬費一起,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中請求。
實際例子
車禍致死案中,法院判肇事者應賠償死者父母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共 600 萬元。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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