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尿 又稱:尿液採驗、採尿 一句話解釋採集尿液檢驗是否施用毒品,常見於毒品案件的嫌疑人、毒品列管人口與保護管束對象。 詳細說明 警方查獲疑似施用毒品的人,會帶回採尿送驗,檢驗結果是起訴施用毒品罪的重要證據。 曾因毒品案件被列管的人,須依通知定期到警局或地檢署採尿;無正當理由不到,可能被強制採驗。 新聞說「驗尿呈陽性」,代表尿液中驗出毒品反應。 實際例子 警方在轟趴現場帶回 15 人採尿,其中 9 人驗出第二級毒品反應,依法移送。 相關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相關詞條 保護管束 毒品分級 轟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