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彎腰撿香腸機車失控撞傷攤商婦人,男子肇事逃逸遭判8個月

示意圖:市場彎腰撿香腸機車失控撞傷攤商婦人,男子肇事逃逸遭判8個月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今年1月上午,馬姓男子騎機車到東區崇晦市場買臘肉與香腸,香腸掉在地上,他彎腰撿拾時機車失控,撞進隔壁攤位。
擺攤的葉姓婦人遭機車壓倒,有腦震盪及背部挫傷,據報導馬男罵完髒話後棄車離開。
台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肇事逃逸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8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刑度
有期徒刑 8 個月・看同類過失傷害案件判多久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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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報導

事件經過

據報導,今年1月上午,馬姓男子騎機車前往東區的崇晦市場,要購買臘肉與香腸。過程中香腸掉在地上,他彎腰撿拾時,機車疑似失去重心暴衝,直接撞進隔壁攤位。

擺攤的葉姓婦人被機車壓倒在地,經診斷有腦震盪及背部挫傷。葉婦的丈夫出庭作證時表示,他看見機車衝來撞毀整座攤位,妻子被壓在車下,馬男連機車與剛買的食材都沒拿就跑走。據報導,馬男肇事後並未協助救護,罵完髒話便離開。

被告說法與法院認定

馬男到案後否認犯行,對醫院診斷葉婦的傷勢半信半疑。他主張自己沒有撞到人,車禍後頭痛想吐,是經葉婦同意才回家吃藥休息,並已交代隔壁攤商幫忙照料。

法官審理後指出,葉婦倒地後意識模糊,由救護車送醫,不可能同意肇事者離開。機車、香腸與臘肉都留在現場,足見馬男逃逸時神色倉皇。法官另認為,馬男說自己身體不適,但事隔7小時才到急診,且僅受輕傷,不符合緊急避難的要件,辯詞不足採信。

判決結果

法官認為,馬男逛市場時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犯後否認、推卸責任,至今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不佳;考量他沒有前科,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肇事逃逸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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