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城鄉局暫僱員涉不實登載租約 詐領租補近1.7萬遭起訴

事實摘要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1名黃姓暫僱女子,負責協辦租金補貼業務。
她涉嫌明知租約已屆滿未續約,仍於去年9月與今年1月2度登入國土管理署系統,在自己案件備註欄不實填寫已補新租約。
她因此多領6個月租金補貼,共1萬7280元。
黃女事後向廉政署自首並繳回全部所得,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減刑。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完整報導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名暫僱人員,被指控利用承辦租金補貼業務的機會,在系統中不實填寫自己的租約資料,多領租金補貼。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起訴。

事件經過

據起訴書內容,黃姓女子自民國110年9月起擔任城鄉局暫僱人員,負責協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等業務。她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租約至114年8月屆滿後並未續約,依規定不符合繼續領取補貼的資格。

檢方指出,黃女明知上述情形,仍涉嫌在去年9月及今年1月,2度使用城鄉局公務電腦登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在自己案件的備註欄寫下已補新租約、期限至115年2月的不實內容,因而持續領取每月2880元的補貼,共溢領6個月、合計1萬7280元。

自首與起訴

據報導,黃女事後主動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的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嫌,予以起訴。

檢方求刑意見

檢方審酌黃女主動自首、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不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請求法院依規定減輕其刑。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被告在判決確定前仍受無罪推定保護。

資料來源:中央社、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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