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怎麼處理?少年事件與家長責任
孩子犯錯或涉案,該怎麼辦?本文整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適用年齡、少年法庭的處理流程與保護處分、哪些情況會移送刑事審判,也說明新聞為何不能揭露少年身分,以及父母身為法定代理人可能面臨的民事賠償與親職教育責任。
先搞懂:孩子涉案,不是直接進監獄
孩子打架、偷竊、參與詐騙或散布不當影像,家長常慌了手腳,不知道會怎麼處理。這篇用白話說明少年案件的處理程序、可能的結果,以及家長要負哪些責任。
誰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專門處理未成年人犯錯的法律,目的是「保護、教化」優先,而不是單純處罰。依該法第 2 條,所謂「少年」,是指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人。
- 未滿 12 歲: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18 條,行為不罰。但不是放著不管,會由教育、社政等單位介入輔導或安置。
-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可能進入少年法庭程序。依刑法第 18 條,這個年齡層犯罪「得減輕其刑」,也就是法官可以考慮減輕,但不是一定減。
- 已滿 18 歲:原則上依一般刑事程序處理。
另外,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3 條也處理「虞犯」。這是指少年雖然還沒犯罪,但有經常無正當理由攜帶刀械、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等情形,有可能走上犯罪的路,法院也可以介入協助。
少年案件怎麼走?
- 警察處理:警察接獲報案後調查,再把案件移送少年法院(地方法院的少年法庭)。少年通常會有法定代理人或家長陪同。
- 調查官調查:少年調查官會了解少年的家庭、學校、交友和成長背景,並提出建議。
- 法官審理:法官聽取少年、家長、被害人等的意見後,決定怎麼處理。必要時,少年可能先被暫時收容或安置。
- 裁定結果:可能是不付審理、不開始審理,或是開始審理後做出保護處分,情節重大的,也可能移送檢察官。
少年法庭的「保護處分」有哪些?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42 條,常見的保護處分包括:
- 訓誡:由法官當面告誡,必要時可加上假日生活輔導。
- 保護管束:交由少年保護官、家長或其他適當的人輔導監督,也可以搭配勞動服務。
- 安置輔導:交給適當的福利、教養機構或其他安置單位,進行生活輔導。
- 感化教育:進入感化教育機構受教化,是較重的處分,會限制人身自由。
保護處分不是刑罰,但也不是「沒事」。少年要遵守規定,若違反,法院可能改採更嚴格的處分。
什麼情況會移送刑事審判?
少年案件不是一律走保護程序。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遇到下列情形,少年法院可能或應該把案件移送檢察官,改走一般刑事程序:
- 少年所犯的罪情節重大,法院評估以刑事處罰比較適當,例如法定刑度較重的重大暴力犯罪。
- 案件審理期間,少年已滿 20 歲。
進入刑事程序後,仍有少年的特別保護。例如中華民國刑法第 63 條規定,未滿 18 歲的人犯罪,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新聞不能揭露少年身分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任何人不得在媒體、網路或其他公開方式,刊登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資料,讓人足以知道是哪位少年受調查、審理或是被告。這也包括姓名、照片、就讀學校、住址,以及拼湊起來就能辨識身分的資訊。違反者可能被處以行政罰。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也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足以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的資訊(無論是被害人或行為人)。
這不是在袒護犯錯的人,而是希望少年被貼上標籤後,仍有重新回到學校、社會的機會。網友在社群網站「肉搜」或轉貼少年個資,也可能違法。
家長要負什麼責任?
民事賠償:法定代理人要不要賠?
法定代理人就是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法律上代表孩子處理事務。依民法第 187 條:
- 未成年人有識別能力(懂得這樣做是不對的),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也就是被害人可以向孩子、家長其中一方,或雙方請求全額賠償。
- 未成年人行為時沒有識別能力,由法定代理人負賠償責任。
- 法定代理人如果能證明平常有適當監督,或即使有適當監督仍不免發生損害,可以不負責。但這很難證明,法院不會只因為家長說「我有管」就採信。
被害人請求賠償的時效,依民法第 197 條,原則上自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 2 年內要行使。若案件進入刑事程序,被害人也可能依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親職教育與罰鍰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4 條規定,若家長因忽視教養,導致少年有犯罪行為或有犯罪之虞,法院可以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令接受 8 小時以上、50 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
家長遇到時怎麼做?
- 先穩住孩子:了解事情經過,但不要逼供,也不要幫忙串供或湮滅證據。
- 陪同到場:警察詢問、法院通知時,家長要陪同並配合。
- 找律師或法扶:依案件嚴重程度評估是否請律師。經濟有困難者,可洽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
- 誠意處理被害人:道歉、和解與賠償,不僅是民事責任,也可能是法官評估處置的參考。
- 配合輔導:學校、社工、少年保護官提供的輔導,要認真參與。
- 保護孩子隱私:不要在網路貼文、轉傳,避免二次傷害。
求助管道
- 110:緊急報案。
-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孩子可能被騙去當詐騙車手、提供帳戶時可諮詢。
- 113 保護專線:涉及家庭暴力、兒少保護或性侵害時可求助。
- 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需要法律諮詢或律師協助時。
個案情況不同,必要時請諮詢律師或相關單位,才能針對孩子的狀況找到最適合的處理方式。
常見問題
幾歲犯罪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 條,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人是「少年」,適用這部法律。未滿 12 歲依刑法不罰,但會由教育、社政等單位輔導或安置。
少年被送到少年法庭,會留下前科嗎?
保護處分不是刑罰,一般不等於刑事前科。但如果案件被移送檢察官,並經法院判刑,就會進入一般刑事紀錄。實際影響仍依個案與法規判斷,建議諮詢律師。
孩子闖禍,父母一定要賠償嗎?
不一定,但風險很高。依民法第 187 條,有識別能力的未成年人要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責;若家長能證明監督並無疏懈,才可能免責。實務上不容易舉證,建議及早與被害人協商。
媒體可以公開少年犯罪者的姓名或照片嗎?
不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禁止公開足以辨識少年身分的資料,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也有類似規定。網友轉貼、起底也可能違法。
什麼情況下少年會被移送到一般刑事法院?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案件情節重大且法院認為適合刑事處罰,或審理期間少年已滿 20 歲,就可能移送檢察官。進入刑事程序後,未滿 18 歲仍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孩子犯錯,法院可以處罰父母嗎?
可能。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4 條,若父母忽視教養,導致孩子犯罪或有犯罪之虞,法院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接受 8 至 50 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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