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

又稱:強制管束

一句話解釋警察對酒醉、精神異常或意圖自殺,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人,暫時限制其行動加以保護;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

詳細說明

  •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對瘋狂或酒醉、意圖自殺、暴行或鬥毆等情形,非管束不能救護或預防危害時,警察可以管束。
  • 管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並應通知家屬或其他關係人。
  • 管束是保護性的措施,不是逮捕;之後若涉及犯罪,才依刑事程序處理。

實際例子

男子酒醉在馬路中央躺臥,警方到場將他帶回派出所管束,待酒醒後由家人接回。

相關法條

連結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內容以該資料庫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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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543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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