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
又稱:強制管束
一句話解釋警察對酒醉、精神異常或意圖自殺,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人,暫時限制其行動加以保護;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
詳細說明
-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對瘋狂或酒醉、意圖自殺、暴行或鬥毆等情形,非管束不能救護或預防危害時,警察可以管束。
- 管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並應通知家屬或其他關係人。
- 管束是保護性的措施,不是逮捕;之後若涉及犯罪,才依刑事程序處理。
實際例子
男子酒醉在馬路中央躺臥,警方到場將他帶回派出所管束,待酒醒後由家人接回。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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