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姓女子為取得50萬元網路貸款,依網友指示代收自泰國曼谷空運來台的包裹。
今年5月,包裹在台北關被查獲內藏72包大麻,淨重逾2030公克。
檢警監控後,在湯女出面領貨時將她逮捕。
台南地方法院29日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全案可上訴。
為貸款50萬代收泰國空運包裹 內藏大麻女子一審判10年6月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9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 刑度
- 有期徒刑 10 年 6 個月・看同類毒品案件判多久
- 法院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台南一名湯姓女子為了取得新台幣50萬元的網路貸款,答應代收來自泰國的空運包裹,卻在領貨時遭警調逮捕。台南地方法院29日判決認定,她涉犯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經過
據報導,湯女因資金需求想貸款50萬元,在通訊軟體上認識暱稱「施振威」的人。對方表示她財力不足,只要兼差做網拍就能順利核貸,要求她代收包裹,充當營業佐證。
湯女依指示下載「EZ WAY」易利委APP,據報導以不知情胞弟的證件辦理驗證,並用個人手機號碼辦理報關。今年5月,一箱夾藏大麻的餅乾雜物自泰國曼谷空運來台,抵達後被關務署台北關查獲,內有72包大麻,淨重2030.26公克。
查緝經過
據報導,檢調發現後未打草驚蛇,由宅配人員依原流程派送並通知取貨,埋伏的警調人員在湯女現身領貨時當場將她逮捕。全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
法院判決
湯女在審理時否認犯罪,辯稱對方說兼職網拍可證明還款能力,她才幫忙收件,並不知道包裹內有毒品。
台南地院認為,來路不明的網友以代收包裹即可借貸為由請託,極可能夾藏走私違禁品,湯女已預見可能涉及毒品卻仍照做,具有不確定的犯罪故意,因此不採信她的說法。法官也考量毒品數量龐大,所幸在機場即被攔截、未流入市面,但行為助長走私並增加查緝困難,並審酌其犯後態度與生活經濟狀況,判處10年6月徒刑。扣案的72包大麻沒收銷燬。
背景說明
大麻在台灣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的第二級毒品。依該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3條規定,行為人對構成犯罪的事實雖非有意使其發生,但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本意,以故意論,一般稱為「不確定故意」或間接故意。因此,即使當事人主張不知道包裹內容,法院仍可能依客觀情狀判斷其是否已預見可能涉毒卻仍執意為之。刑事案件一審判決後,當事人可在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判決在上訴期間屆滿前尚未確定。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中央社、自由時報
- 中央社 女子代收泰國空運大麻包裹 一審遭判10年6月 (10/29 18:50)
- 自由時報 為借50萬!被騙用「EZ WAY」代收大麻 遭重判10年半 (10/2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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