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新興政黨辦黨慶宴請選民遭檢舉 黨主席等4人交保

示意圖:宜蘭新興政黨辦黨慶宴請選民遭檢舉 黨主席等4人交保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宜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正神名黨2026年6月辦黨慶,擺出50桌酒席宴請有投票權的民眾。
檢調10月28日搜索7處所,29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黨主席許榮德與3名參選人涉犯行賄罪嫌重大,許男15萬元交保,另3人各10萬元交保。
全案仍由檢方偵辦。

完整報導

宜蘭地方檢察署接獲檢舉,指新興政黨「正神名黨」涉嫌在2026年6月以黨慶為名舉辦餐會,宴請有投票權的民眾並爭取支持。檢調10月28日展開搜索,並通知相關人士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黨主席與3名參選人涉嫌行賄的嫌疑重大,分別諭令交保。

事件經過

據報導,該黨黨員人數不多,6月初卻在宜蘭市一家餐廳辦了50桌酒席,現場賓客以宜蘭市、員山鄉的基層選民居多。檢舉內容指出,黨主席許榮德當時陪著候選人逐桌敬酒、請求支持,因此被懷疑涉及期約賄選。

正神名黨在本屆宜蘭縣選舉共提名3人參選:宜蘭市有縣議員參選人何加忻與菜園里里長參選人林耀明,員山鄉則有中華村村長參選人陳柏旭。

搜索與訊問

檢調10月28日搜索7處所,帶回29人連夜訊問。據報導,被告辯稱餐會當時還沒有正式登記參選,只是答謝支持者,不應和選舉扯在一起。

不過檢察官複訊後,仍認定許榮德及何加忻、林耀明、陳柏旭4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許榮德被諭令以15萬元交保,其餘3人各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說法

宜蘭地檢署表示,向有投票權的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最重可判10年有期徒刑,另可併科1,000萬元罰金。檢方強調,賄選方式不限現金,宴請賓客、送禮或免費接送等,只要和投票意向有關連,都可能違法,今後會持續追查。

目前全案仍在偵辦階段,4人是否構成犯罪,有待後續司法程序認定。

資料來源:ETtoday、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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