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廟會陣頭起口角 男掏改造衝鋒槍遭警1小時內查獲

事實摘要

25日中午,台南市南區喜樹路段,兩派廟會陣頭成員因糾紛相約談判,過程中爆發口角拉扯。
其中一名男子涉嫌從背包取出改造烏茲衝鋒槍指向對方,所幸未開槍、無人受傷。
警方獲報後循線在明興路段攔查該名男子,起獲具殺傷力的改造衝鋒槍1枝及子彈17顆。
男子經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完整報導

台南市南區25日中午發生廟會陣頭糾紛,一名男子在與人口角之際,涉嫌從隨身背包取出改造烏茲衝鋒槍指向對方。警方獲報後迅速追查,在不到1小時內於另一路段攔下男子並查扣槍彈,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方偵辦。

事件經過

據報導,兩派廟會陣頭成員先前因廟會相關糾紛,在網路上互相叫罵,後來雙方約在南區喜樹路段當面談判。雙方碰面後隨即發生激烈口角與拉扯。

過程中,其中一名男子見同伴處於劣勢,上前協助,並從背包取出一把改造烏茲衝鋒槍指著對方。報導指出,該男子並未開槍,但槍枝外觀具威嚇效果,對方陣營一度被嚇退。被槍指著的被害人事後心有餘悸,向到場關心的議員參選人陳情,表示對方僅因口角就在街頭持長槍威嚇。

警方處理

轄區員警獲報趕抵現場時,衝突雙方已暫時停手,也沒有人受傷。現場目擊民眾向警方指出,涉案男子持槍威嚇後已快步離開。警方隨即通報線上警力展開查緝,在明興路段發現男子行蹤,上前將其攔截壓制。

警方在男子隨身背包內起獲具殺傷力的改造烏茲衝鋒槍1枝,以及子彈17顆。警方表示,從獲報到查獲槍械,前後不到1小時。

後續進度

男子經警詢後,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至於槍枝來源及詳細犯罪情節,報導未提及,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背景說明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槍砲、彈藥的製造、販賣、運輸、持有等行為設有管制,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的槍枝或子彈,可能構成刑責。條例將槍枝分為不同類型,例如制式或非制式的手槍、衝鋒槍、機關槍、步槍、獵槍等,依槍枝種類與行為態樣,法定刑度有所不同。所謂「改造槍枝」,一般指將玩具槍、空氣槍等物品改裝,使其具備發射金屬彈丸的殺傷力,也屬於管制範圍。警方查獲槍枝後,通常會送交鑑定,確認是否具殺傷力,再由檢察官依鑑定結果及案情決定是否起訴。在刑事程序上,警方完成詢問後移送地檢署,只代表案件進入檢察官偵查階段,是否起訴及最終是否有罪,仍須由檢察官與法院依證據判斷。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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