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毒酒駕大執法 一天設90處路檢,查獲毒駕17件、酒駕5件

示意圖:新北毒酒駕大執法 一天設90處路檢,查獲毒駕17件、酒駕5件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新北市警察局10月21日展開毒酒駕專案,出動808名警力,於全市90處路檢點同步攔查。
當天累計查獲毒駕17件、酒駕5件,另有22輛汽、機車被依法移置保管。
路檢過程中,警方也查獲通緝犯24人,並查辦其他刑事案件17件,共26人。
警方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7月28日已通過,待正式施行後毒駕罰則將加重。

完整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在10月21日推出毒駕、酒駕專案,派出808名警力,於轄內90處路檢點同步取締。據警方統計,當天共查獲毒駕17件、酒駕5件,並有22輛汽、機車依法移置保管,同時也查獲多名通緝犯與其他刑案涉案者。

勤務規劃與做法

據警方說明,這次行動有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派員支援。路檢範圍包括重要幹道、容易發生事故的路段,以及治安熱點。勤務方式分為固定路檢、機動巡邏攔查和熱點臨檢,目的是加強毒駕與酒駕的查緝力道。

當天查獲情形

除了毒駕與酒駕案件,警方在同一天還查獲通緝犯24人。另外,其他刑事案件共17件,涉案者合計26人。被移置保管的汽、機車共22輛,警方表示均依法處理。

警方指出,密集設置路檢並配合機動警網,不僅能取締危險駕駛,也可順帶查緝其他犯罪,讓違規駕駛人及不法分子較難抱持僥倖心態。

毒駕新制提醒

新北警方也提醒民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已在今年7月28日通過,不過新制要等正式施行後才會適用。依報導所述的修法內容,毒駕初犯者,騎機車最高可罰12萬元,開汽車則最高15萬元。若10年內再犯,罰款分別調高為機車21萬元、汽車24萬元;第3次以上再犯者,每次還要再加罰9萬元。

至於拒絕毒品快篩的駕駛人,不論開汽車或騎機車,初次違規都罰27萬元,再犯時每次另加罰18萬元,同時會面臨吊銷駕照、沒入車輛等行政處分。

背景說明

酒駕與毒駕在台灣屬於交通違規,也可能涉及刑責。酒駕方面,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一定標準,或有其他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可能面臨刑事處罰。毒駕方面,同條也將服用毒品、麻醉藥品等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納入規範。

警方執行路檢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可在特定條件下攔停車輛、查證身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等情形另有處罰規定。

本案報導提到的修正案,是針對該條例中毒駕與拒絕檢測的罰則調整,具體施行日期與細節,仍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正式條文為準。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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